close

  最近我遇到了一件又氣又好笑的事情,事件的起因其實也很簡單,只是我的死黨大俠他的新任女友非常的不喜歡我,不喜歡到什麼程度?大約是插小草人丟在地上踩的程度吧!而我在眼瞎沒有認清楚這個事實的時候,因為死黨老劉的生日到了,所以特地翻出五年前大家一起去福隆玩耍時拍的合照,順便配上文情並茂的賀詞貼在我的FB上,並且標明了大家的名字.以上看起來一點也沒有問題對吧!問題就出在FB有個自動發訊的功能,會自動在名字被標記的人塗鴉牆上發出訊息,也就是這樣,大俠新女友發飆了,狠很的飆了大俠一頓,我想我的小草人大約已經被丟進火爐裡燒了.

 

  接下來事情也沒多簡單的落幕,因為,我被大俠取消FB上的好友連結了,不用想也知道誰做的,後來我知道他的FB帳號密碼都握在他新女友手上,囧翻了,但是我當下很不爽耶!!因為居然有女人試圖想要挑戰男人的友情!!!私以為他心裡的想法大概是要分出誰高誰低吧.後來我在大俠的MSN裡抱怨了幾句,他回應後我也聳肩想說算了.

 

  這件事我想到最多的是,女人啊!你的安全感薄弱到這個程度嗎?今天大家十幾年老朋友了,要在一起也不知道在一起幾百次了,有必要讓你的男人臉上無光到這種程度嗎?(是的我承認,當初發生上面的事情後我馬上去找老劉告狀,並且默默的和老劉以及另一名L兄對大俠新女友以及大俠的臉面評頭論足了一番)

 

  我向來主張,有什麼事關起門來回家去吵,你要拿槍動刀的,你家的事,別出來丟人現眼的落人話柄.並且讓你親愛的另一半很難做人,順道斬斷你自己的後路,你看今天發生這種事情,未來你們吵架大家會怎麼勸?想也知道一定勸離,因為你早就替自己塑造了一個無理取鬧的形象了!

 

  這篇的結論要下什麼好????就下個 做人要幫自己留面子,塑造好形象.也不必費神去搞什麼聖人牌,只要讓大家覺得你識大體夠體貼就好了,回家關上門,你愛任性就多任性,只要對方受得了 都行!  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adgirlpo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